【民眾黨團臉書更新】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草案 成功送出委員會!
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草案,成功送出委員會!

早在勞動部爆出嚴重職場霸凌、造成公務員不幸輕生之前,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就因應公務人員職安保障過低、且沒有處罰,在去年10月提出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草案,當勞動部憾事發生後,我們進一步於1213日針對職場霸凌提出了專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的修正,期望全面的防治職場霸凌。

今日委員會終於進行逐條審查,考試院也提出版本,6條中有5條以在場委員磋商後的修正動議通過,其中黃國昌黃鞥委員提出的第19條、第19條之1及第104條也都獲得各委員及行政機關的支持,融合在最終版本中,內容包含:

1.將公務人員保障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構成要件一致化。
2.應負責人員須提供必要安全及衛生防衛措施,否則應負罰鍰及訂定刑責。
3.除了院版的機關首長外,也要納入「一級單位主管人員」,杜絕長官霸凌。
4.增訂本法三讀通過後,需於公布後六個月施行,定明施行時間,讓公務人員的保障能順利實施。

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對於職場霸凌,前後開了至少三場記者會,我們一再呼籲政府重視、更於113127日舉辦了遊行,與民眾一同反霸凌、護勞權,今日也感謝各黨派立委,不分朝野集思廣義,將條文無保留送出委員會。

保障不會一步到位、共識也不可能從天而降,但願今日的努力,能進一步保障到所有公務人員,能從頭遏止不安全與無端謾罵,讓職場更友善更安全透明。反霸凌、繼續向前行!
 
回列表
回列表
回到頂部